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提出的要求,结合学院毕业论文管理工作实际,现对2026学年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校外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协助学校落实好学生选开题、论文撰写、教师指导、中期检查、重复率检测、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环节的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学术规范。
二、工作内容
(一)指导教师要求
论文指导教师由学校统一选派,原则上一名论文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20人。
指导教师在整个论文工作过程中,需持续跟踪学生工作进度并给予指导,对论文严格把关并承担审查责任,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论文买卖等一切学术不端的行为。学生应主动加强与指导教师联系,定期汇报工作进展。 本次论文工作全程均在弘成平台上开展,相关流程操作手册作为本通知附件同步下发。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安排
1、5月10日前,学校完成弘成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指导教师分配。
2、6月20日前,提交选题、完成开题报告。论文选题要结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教学实践和工作实际,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避免范围过窄、偏离专业所学的基本知识。选题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题目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
3、8月20日前,针对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开展资料调查、收集、整理,并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分析,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初稿。
4、9月15日前,完成中期检查。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保证论文质量,各校外教学点全面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中期检查工作,包括教师指导情况、学生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完成质量等。
5、10月1日前,定稿提交。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对论文初稿进行修改直至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同时进行查重检测(知网或维普),毕业论文(设计)不得高于25%。
6、11月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学生提交定稿并且查重通过后,由论文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成绩评定。
7、12月1日前,完成202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答辩组一般由3至5名专家组成,答辩组组长原则上应由副高或以上职称专家担任,答辩过程要求全程录像,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整理答辩记录及成绩并上传系统。
(三)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校本部统一组织,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点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按照时间要求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如期开展相关工作。如有疑问,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871-68693670。
附件:1.教师端论文写作流程操作手册
2.学生端论文写作流程操作手册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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