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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23年上半年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更新时间:2023年06月15日       访问:0       编辑:考试培训中心

      为做好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云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昆明市、五华区、安宁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上半年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以下人员:(一)具有昆明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二)持有昆明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的人员;(三)昆明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四)昆明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毕业年级)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只能按已获取的学历进行认定;(五)驻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六)持有昆明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昆明市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昆明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市申请人相同。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如下: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见附件1)要求,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五)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能力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2.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网上申报

    (一)网报时间上半年:2023年5月19日9:00至6月21日18:00(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下半年:2023年9月11日9:00至9月28日18:00(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注:下半年仅限满足条件的社会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1.符合我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申报时应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确认点(社会考生选择“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确认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非毕业年级的研究生和专升本申请人选择本校确认点)。网报时间截止时,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具体操作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2)。特别提示:我市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相关认定事项请以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公告为准。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申请人,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合格证上科目相同。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时,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并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不大于200K,与教师资格证书及体检表的照片同版)。网上报名系统已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

涉及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考生,请按相关公告要求提交材料审核认定,公告内容详见各教育体育局发布内容。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https://mp.weixin.qq.com/s/8rymbiCiSDuq5DxTR1nm2Q


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https://mp.weixin.qq.com/s/t0buOIo0W1eO1dN2ted3VA


昆明市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https://mp.weixin.qq.com/s/TFLxxS7Fl6MHLMx8L5J7KQ


      为服务广大考生便捷、高效完成认定工作,云经管学历与职业能力提升中心与各教育体育局取得联系,已在学校两校区设置资料审查确认点(考生一定注意网报提示的材料上交上交)。请各位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时间点交准备材料,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进行联系处理。


材料审查地点

安宁校区:各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综合楼805
海源校区:医学院教学办公室、综合楼603


材料审查时间

安宁校区:2023年5月23日9时-6月22日17时
海源校区:2023年5月23日9时-6月25日17时


咨询电话

0871-6869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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