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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对2023级未缴费学生处理结果公示

更新时间:2023年04月25日       访问:0       编辑: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办法)》(云经管继教〔2018〕3号)要求,“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凡被录取的各类新生必须持《入学通知书》及其它有关证件,按照规定期限到相关教学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事先提出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拒力等正当事由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根据学校2022年12月2日公示的《关于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学生缴费行为的通知》要求,“2023级新生缴费时间段:2023年3月1日-4月10日。逾期未缴费,且不办理休学手续或请假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现将未缴纳学费及申请退学的学生作如下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28日,在此期间,学校已将缴费系统开放,学生仍可继续缴费。4月28日后将直接关闭系统,仍未缴费的按照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8615800


附件: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3级未交费学生名单(28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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